湿疹在临床上都有哪些类型形态和具体的表现呢?


湿疹在临床上都有哪些类型形态和具体的表现呢?皮肤上出现湿疹越早的治疗受到的伤害也就越有限,虽然湿疹看似是没多大的问题,但是复杂的湿疹还是对患者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建议得了湿疹的患者最好是能够到专业的皮肤病医院医治,这样患者还是能够尽快摆脱湿疹困扰的。

湿疹在临床上都有哪些类型形态和具体的表现呢?

1.按皮损表现分为急性、亚急性、慢性三期。

(1)急性湿疹皮损初为多数密集的粟粒大小的丘疹、丘疱疹或小水疱,基底潮红,逐渐融合成片,由于搔抓,丘疹、丘疱疹或水疱顶端抓破后呈明显的点状渗出及小糜烂面,边缘不清。如继发感染,炎症更明显,可形成脓疱、脓痂、毛囊炎、疖等。自觉剧烈瘙痒。好发于头面、耳后、四肢远端、阴囊、肛周等,多对称发布。

(2)亚急性湿疹急性湿疹炎症减轻后,皮损以小丘疹、结痂和鳞屑为主,仅见少量丘疱疹及糜烂。仍有剧烈瘙痒。

(3)慢性湿疹常因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发作不愈而转为慢性湿疹;也可开始即为慢性湿疹。表现为患处皮肤增厚、浸润,棕红色或色素沉着,表面粗糙,覆鳞屑,或因抓破而结痂。自觉瘙痒剧烈。常见于小腿、手、足、肘窝、窝、外阴、肛门等处。病程不定,易复发,经久不愈。

2.根据皮损累及的范围,分为局限性湿疹和泛发性湿疹两大类。

(1)局限性湿疹仅发生在特定部位,即可以部位命名,如手部湿疹、女阴湿疹、阴囊湿疹、耳部湿疹、乳房湿疹、肛周湿疹、小腿湿疹等。

(2)泛发性湿疹皮损多,泛发或散发于全身多个部位。如钱币性湿疹、自身敏感性湿疹、乏脂性湿疹。

湿疹在临床上都有哪些类型形态和具体的表现呢?因为湿疹患者在治疗上多是反复的,很多患者采用药物治疗后都是反复复发的居多,这样自然是可以加大患者心理负担的,尤其是湿疹还是瘙痒的,不过患者的反复主要是由于患者选择的治疗方法不多造成的,要想治愈湿疹关键还是能够选择专业的方法来针对湿疹的内外因来治疗,尤其是消除湿疹的内因,这样才能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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